青阳县招标采购网是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办的,为广大用户提供招标公告、答疑、预中标公告、法规制度、服务指南、信用平台、下载专区、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商城、信息发布系统等内容的网络信息发布平台。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为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内设3个机构:综合科、业务科、投诉受理科,编制5人,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科事业单位。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根据国家和省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牵头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具体管理制度;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各类交易活动的监督和投诉的受理、移交、协办;负责供应商库、招标代理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青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职责:
一、依法受理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
二、接受政府性投资工程、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委托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事宜。
三、收集、审查招标采购交易活动相关资料,发布招标采购交易活动信息。
四、接受招标采购供应商的质疑、咨询,会同采购人做好答疑回复工作。
青阳县政府采购服务承诺制:
一、 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运作,阳光交易,不徇私情。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敬业,严守纪律。
二、 平等、公正对待采购人和供应商,做到谦诚礼貌,热情周到,语言文明,有问必答。及时提供相关业务咨询、程序与职责告知,对签约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程协调与见证。
三、 对县政府招标采购代理集中办理项目,实行办结制度。从资料审查、发布公告、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开标到组织评标、定标、中标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均设定具体的办结时限,并跟踪督办,主动而不推诿,认真而不扯皮。
四、 严格执行“六不准”采购纪律,遵守职业道德,保持清正廉洁。在采购活动中,不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行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五、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所有集中招标采购信息(包括项目内容,采购方式,开标时间,评标结果)一律通过青阳县招标采购网和电子显示屏发布,重大采购项目还将在有关媒体发布。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的进行评标定标。
六、 有问题必查,有问题必纠。对采购人或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形式予以答复和处理。密切与监察、检察等部门的联系,接受其检查监督。县监察局在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设立投诉中心,电话为0566-5020581。
联系方法:
办公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66-5020592
局长室:0566-5020591
副局长室:0566-5020581
副局长室:0566-5020582
综合科:0566-5020592
业务科:0566-5020581
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66-5020519
中心主任室:0566-5020519
工程部:0566-5020557
货物服务部:0566-5020573
财务部:0566-5020286
传真:0566-5020573